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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0航空貨運
提貨須知
1.提貨時,提貨人應攜帶貨運單收貨人一欄中注明的收貨人其有效身份證件,如是公司名稱,需提交由該公司出具的公司介紹信并蓋有公章。若給他人代提,需一并提供貨運單收貨人一欄中注明的收貨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代提人身份證件。
2.提貨前應先結(jié)清相關(guān)款項(普貨進港操作費0.3元/公斤,鮮活類貨物進港操作費0.4元/公斤,最低收費20元/票),并將相關(guān)的單據(jù)簽字后,憑提貨單到提貨處提取貨物。 3.提貨人對貨物包裝、內(nèi)件提出異議時,應當場與工作人員一同開箱檢查,如確有貨物丟失、破損,當場與工作人員確認并填寫《貨物破損事故簽證》 4.貨站工作人員對貨物重量有所懷疑時,有權(quán)重新稱重,并要求提貨人補交相關(guān)費用后提貨。 5.普通貨物自發(fā)出到貨通知次日起,免費保管三日,逾期保管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計算,逾期保管費:0.1元/公斤/1天、起點收費5元/票;貴重貨物當天免費保管,過夜開始計算,逾期保管費:5元/公斤/1天、起點收費120元/票;特種貨物當天免費保管,過夜開始計算,逾期保管費:0.5元/公斤/1天、起點收費10元/票。 6.貨物到達目的站14日后,由于下列原困之一,即被視為無法交付貨物:貨物單上所列地址無此收貨人或收貨人地址有誤或不詳;收貨人對貨物到達通知不予答復;收貨人拒絕提貨:收貨人拒付應付的費用:或其它原因造成貨物無人提取。如國際貨物到達目的站后90日(國內(nèi)貨物60日)內(nèi)仍無人提取,又未獲得始發(fā)站的任何處理意見,機場將根據(jù)航空運輸規(guī)定對該貨物予以處置。 |